浅析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环球热文
2023-04-18 22:23:55
面包芯语
(资料图片)
作者|11号线人
这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夸大其词,这是和业内几个朋友交流之后的意外收获。听到之后既震惊又窃喜,震惊行业的急速扩张让部分从业人员还没来得及转变“打法”,窃喜从天而降一个科普L2、L3、L4本质区别的机会。
业内但凡讨论L2、L3、L4的区别,总喜欢站在“担责的角度”,这逐渐让人们误解,但凡厂家声明出了事由驾驶员负责的就是L2,出了事由系统负责的就是L4,视具体情况而定责的就是L3。
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上文多次提到的设计运行范围(operational design domain,ODD),简单来讲L5驾驶自动化系统没有ODD的限制,L1~L4驾驶自动化系统都只能工作在ODD范围。ODD的详细介绍,可参考之前两篇文章《ODC,自动驾驶法力的边界》和《ODC,自动驾驶系统设计的“敲门砖”》,此处我们不在赘述。
上一节三个方面主要基于车的角度谈论不同级别驾驶自动化系统设计时的区别,除了车之外,人作为一个重要的系统参与者,不能不提。当然我们不去谈论马路边的责任归属问题,只谈论人在驾驶自动化系统设计时需要承担的职责。
综上所述,用户监控是L2和L3驾驶自动化系统的典型特征,敲黑板。
2021年9月的时候,我们自己的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GB/T 40429-2021也出来了,高兴肯定也是高兴的,但看到内容基本是SAE J3016的翻译、阉割及名词上面的创新,也不是那么高兴。矮个中挑高个的话,只能说国标为SAE J3016提供了一份中英文名词对照表,也算是幸事一桩。